信息来源:
一、关于 IPO 上市总体要求
二、资本市场如何支持新质生产力
3.1 科创板
3.1.1 科创板支持领域【没变】
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3.1.3 科创属性认定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结合科创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保荐人应当就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进行专业判断,并出具专项说明。本所在发行上市审核中,将关注发行人的评估是否客观,保荐人的判断是否合理,可以根据需要就发行人科创属性相关事项向本所设立的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咨询。
(一)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 4 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 8000 万元以上;
(2)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3)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 7 项以上;
(4)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5%,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
(二)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虽未达到前述指标,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2)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4)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5)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50 项以上。
3.1.4 科创板市值及财务指标【没变】
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40 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3.2 创业板
3.2.1 创业板定位及属性判断
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应当结合创业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创新、创造、创意开展生产经营,具有成长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
本所在发行上市审核中,将关注发行人的评估是否客观,保荐人的判断是否合理,并可以根据需要就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向本所设立的行业咨询专家库专家提出咨询。
3.2.2 创业板市值及财务指标
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原 5000万】,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新增】——突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支持规模、行业及发展阶段适应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企业上市;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5 亿元【原10亿】,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4 亿元【原1亿】——进一步提升有潜力的“优创新、高成长”企业直接融资质效;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
3.3 上交所主板
3.3.1 上交所主板定位及属性判定
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应当结合主板定位,就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内发行人是否具有较高地位,经营规模在同行业排名是否靠前,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是否相对成熟、符合行业趋势、能够促进稳定经营和转型升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
3.3.2 上交所主板市值及财务指标
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最近 3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 亿元【原 1.5 亿】,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原 0.6 亿】,最近 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 亿元【原 1 亿】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原 10 亿】;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 亿元,最近 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5 亿元【原 1.5 亿】;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 100 亿元【原 80 亿】,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 亿元【原 8 亿】。
3.4 深交所主板
3.4.1 深交所主板定位及属性判定
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应当结合主板定位,就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内发行人是否具有较高地位,经营规模在同行业排名是否靠前,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是否相对成熟、符合行业趋势、能够促进稳定经营和转型升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
本所在发行上市审核中,将关注发行人的评估是否客观,保荐人的判断是否合理,并可以根据需要就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向本所设立的行业咨询专家库专家提出咨询。
3.4.2 深交所主板市值以及财务指标
市值以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与上交所同】:
(一)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原1.5亿】,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原0.6亿】,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原1亿】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原10亿】——进一步突出主板大盘蓝筹定位,提升上市公司稳定回报投资者的能力;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5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 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5 亿元【原1.5亿】——进一步突出主板大盘蓝筹定位,提升上市公司稳定回报投资者的能力;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100 亿元【原80亿】,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 亿元【原8亿】——强化行业代表性,为市场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投资标的。
电话:0755-23838889
邮箱:kpyctzrgx@kpyctz.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深圳国际风投创投中心)3006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层
股东链接: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丨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opyright ©2023 深圳市鲲鹏一创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ICP备xxxxxxxx号